新版國家醫保藥品目錄發布!新增中成藥101個,中藥飲片采用準入法管理
8月20日,國家醫保局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印發通知,發布《國家基本醫療保險、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》。1321個中成藥被納入新版藥品目錄,其中包括101個新調入品種。中藥飲片由排除法改為準入法管理,共納入892個。
新版藥品目錄分為凡例、西藥、中成藥、談判藥品、中藥飲片5部分。本次發布的常規準入部分共2643個藥品,其中包括中成藥1321個(含民族藥93個),中藥飲片共納入892個。
此次調整共新增了148個品種,包括西藥47個,中成藥101個。新版藥品目錄中收載甲類藥品640個,較2017年增加了46個,其中西藥398個,中成藥242個。
新版藥品目錄對中藥飲片采用準入法管理,中藥飲片共納入892個。國家醫療保障局醫藥服務管理司司長熊先軍介紹說,中藥飲片由排除法改準入法,是為了使飲片保障范圍更加明確、精準,使納入支付范圍的飲片都符合基本醫保“保基本”的功能定位。同時在一定程度上使不同地區的保障范圍相對統一,提升保障政策公平性。
新版藥品目錄還明確了不得納入基金支付范圍的中藥飲片,阿膠、朝鮮紅參、燕窩、野山參等中藥飲片在列。
通知明確提出各地要嚴格支付管理。具有相應資質的醫師開具的中成藥處方和中藥飲片處方,基金方可按規定支付。各統籌地區要建立醫保協議醫師制度,加強對醫師開具處方資格的核定管理。
通知還明確了地方權限。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上市的民族藥品,可由各省級醫療保障部門牽頭,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根據當地的基金負擔能力及用藥需求,經相應的專家評審程序納入本省(區、市)基金支付范圍。其他有國家或地方標準的中藥飲片,可由各省級醫療保障部門牽頭,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根據當地的基金負擔能力及用藥需求,經相應的專家評審程序納入本省(區、市)基金支付范圍,但不得增加目錄中規定的不予支付的飲片。
通知明確,經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的治療性醫院制劑,可由省級醫療保障部門牽頭,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根據當地的基金負擔能力及用藥需求,經相應的專家評審程序,制定納入本省(區、市)基金支付范圍的醫院制劑目錄,并按照有關規定限于特定醫療機構使用。
新版藥品目錄中的中藥飲片、各省(區、市)調整的民族藥品、中藥飲片和醫院制劑的支付管理辦法由省級醫療保障部門自行制定。
新版藥品目錄自2020年1月1日起實施。現行藥品目錄于2017年2月由人社部印發,共收載2535個西藥和中成藥。
中藥飲片部分清單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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